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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齐聚物流协会热议深圳“营改增“

发布时间:2012-07-26    来源:

       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深圳将在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等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积极应对深圳“营改增”对物流行业的影响,7月25日下午,深圳物流协会特邀请毕马威中国税务专家就上海市“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和深圳市即将实施的“营改增”政策适用于物流行业的税率问题以及可抵扣项目问题在协会大会议室进行了深入探讨,深圳物流协会会员企业近百人出席了座谈。   
     “营改增”,通俗地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上海自今年1月1日起,已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试点结果表明,试点企业整体税负明显下降,同时产业链下游制造业也因获得增值税抵扣而降低税负,但部分物流运输企业实际税负却比改革前有所加重。    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15日,上海全市6647户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共申报缴纳增值税23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净增加税收1.2亿元。其中公路运输业税负增加1.5亿元,水路、航空及管道运输税收均减少。公路运输业税负明显增加的原因在于,公路运输企业在2012年前就已购进大部分固定资产,同时其业务遍布全国,当地加油站和修理厂无开具专业发票资格,就算有也很受实际操作的限制。此外就是路桥费,由于不适用于增值税,不能抵扣营业税或增值税。   “营改增”后,物流业增值税税率主要有两种,一是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二是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企业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需先确定企业提供的服务是“运输”还是“物流”服务,同时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净额”基础。毕马威中国税务专家还就“如果部分服务是在中国大陆提供是否所有服务都会视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等改革商业影响和如何应对改革风险及应对步骤等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    
       协会秘书长郑艳玲女士在会上表示,“营改增”是物流业发展进程中的大事,将对物流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目前上海试点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在深圳试点时也会遇到,希望企业在试点开始前能够积极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同时配合协会做好相关调研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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